一、报名条件
1、技士:
取得大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。
2、初级技师:
(1)取得大专学历,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。
(2)取得本科学历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。
3、中级技师
(1)取得大专学历,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。
(2)取得本科学历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。
二、考试时间
原则上是每年的10月,按实际通知为准。
三、考试科目
基本知识、相关专业知识、专业知识、专业实践技能四个项目。
摘自:原卫生部、人事部关于印发《预防医学、全科医学、药学、护理、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的通知。